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损害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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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伙子一趔趄致老太太摔骨折 被判赔近19万元


案情简介:
 
“90后”小伙林某站在路基石上晃悠,结果没站稳一个趔趄退到人行道上,刚巧撞到71岁的王老太,导致其骨折。事后,林某否认自己撞到王老太,称自己是做好事将老人扶起。法院通过调看事发地的录像,还原事实真相。法院判决林某赔偿王老太186249.23元。
 
2017年1月10日下午2时40分许,王老太步行路过西侧人行道时,突然倒地。后被闻讯赶来的儿子和当时正在现场的林某一起送到医院诊治。经检查,王老太左侧股骨颈骨折,经鉴定系七级伤残。王老太多次联系林某要求其支付医疗费,但林某以无工作、没有收入为由拒绝支付。王老太遂将林某诉至法院。
但在法院调查时,林某称其没有撞倒王老太,拒绝赔偿。法官调取了事发地的监控录像,王老太儿子和同事还提供了当时赶到现场时,林某承认自己没站稳导致王老太跌倒的证词,且林某在将王老太送到医院后,先期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,后其母亲又和他一起垫付2000元医疗费。但林某辩称自己垫付是因为王老太一家没有带钱,是借钱给王老太治疗,保留讨要借款的权利。
 
法官结合录像及各种人证物证,认为林某并非像他说的那样是在“做好事”,王老太也并非碰瓷,遂判决林某赔偿王老太各项损失共计186249.23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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